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攀钢海绵钛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对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攀钢海绵钛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采用海绵钛分公司原有产线引进的乌克兰生产工艺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相关经验,改造3台熔盐氯化炉,新增精馏塔、加热釜、节能型还原电炉、节能型蒸馏电炉等20余台(套)主要设备,对原有1.5万吨/年海绵钛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形成2万吨/年海绵钛的生产能力。项目无新征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项目投资11601.5万元人民币。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任秋丞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山组团
Tel:3381976
3、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王工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Tel:028-68221610邮箱:675270029 qq.com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对策措施分析;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文章来源“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攀钢海绵体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