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我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全面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上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各县(区)、“两城”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境外来(返)攀人员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首站负责制,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做好境外拟来(返)攀人员的相关工作,要前移防控关口,切实做到“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加强与其他省、市(州)联络沟通,配合成都及相关市(州)做好人员及时运接工作。建立入境人员信息收集共享机制,外事、海关、交通、卫生健康、公安、机场、铁路等部门要协同联动,各县(区)做到互联互通,共同及时掌握境外来(返)攀人员情况。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境外人员抵攀后立即实施体温检测、医学排查,有异常者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无异常者送至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开展信息登记和核酸检测(入境后未做核酸检测者)等工作,并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各单位根据掌握的境外来(返)攀人员情况进行分类管控,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坚决防止脱管、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
二、全面恢复正常办公。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清洁、消毒、体温检测、健康巡查等措施,全面恢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办公。
三、全面恢复餐饮服务单位正常营业。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恢复正常营业,鼓励预约订餐,倡导文明用餐,推广公筷公勺制、分餐制,厨师和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全面恢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供餐。
四、有序恢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全面恢复酒店、宾馆、商场、超市、便利店、理发店、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正常营业。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开放影剧院、歌舞厅、KTV、酒吧、茶楼、棋牌室、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合理安排开放时间,限定人流量。
五、恢复居民社区常态化管理。全面解除居民小区因疫情设置的封闭管理,拆除硬隔离设施,全面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社区(村)继续做好对外来人员和入境人员登记报告及管控。
六、全面恢复道路交通运输服务。全面恢复城市公交、出租车(含网约车)、市际和省际班线客运,加大货运物流服务保障力度,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保障邮政快递正常运营,继续开展机场、火车站、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等重要交通场所检疫。
七、鼓励开展户外活动。全面开放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场所正常营业,推动农家乐(民宿)全面复工、开放经营。鼓励市民走出家门,开展果蔬采摘、赏花游村、钓鱼休闲等乡村体验游,参加游园、登山、跑步、骑行等户外运动。
八、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引导公众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口罩,在田间地头、森林草原、高山湖泊、公园绿地、空旷户外等场所时可不戴口罩,在办公室办公、公司日常工作时,若员工固定且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时,可不戴口罩,避免过度、过当使用口罩。
九、有序开展复学复训。按照“高三年级实行同一省域同步、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复学要求,有序组织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返校返岗,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及应急处置演练,周密做好教育教学准备,为全市中小学校开学复课奠定基础。高校开学复课按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在未接到教育厅通知前暂不返校返岗。严格按照“一人一车一教”模式全面恢复驾驶培训。
十、全面恢复农业正常生产。各县(区)、市级部门要落实好助农增收“十条措施”,抓好田间管理、育秧栽插、蔬菜种植、施肥打药、除草修剪等春耕生产,推动养殖场、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等规模生产。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重大病虫害防控,合理调配农资,保障春耕生产需要,助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十一、恢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全面保障门急诊、住院、手术、检查检验等服务。做好境外来(返)人员在攀医学隔离观察和医疗服务工作,凡境外国家(地区)来(返)攀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的费用自理,确诊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分类处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按相关规定核报或理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未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自理。
十二、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五大行动”,清理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各类杂物。重点对城区主干道、商街、公园广场、水系桥梁等设施进行净化、美化、亮化,根据防控需要对各类重点场所、办公场所、服务业经营场所实施消杀,为各行业复工复产和广大市民恢复正常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加强涉疫矛盾排查化解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两城”管委会要加强社会面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加强对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摸底排查,做好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回应群体诉求和群众关切。各地各部门(单位)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十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疫情防控专项舆情监测,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采取的有效举措和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情况,深入宣传好各条战线涌现的感人场景和先进典型,持续创作优秀文艺作品,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
我市之前印发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告和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攀枝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