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将继续坚持保护保障并重,坚持节约高效利用,并确定了加快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
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制订矿业权出让制度方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扩大市场化竞争出让范围。进一步厘清矿业权有偿取得、占用和开采中所有者、投资者、使用者的产权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探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最低勘查投入制度。
加快油气资源勘查开采体制改革。以新疆油气勘查开采改革试点为突破口,稳步推动油气资源勘查开采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探索建立适合油气勘查开采特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引入社会资金,加大油气勘查开采力度。完善勘查区块退出机制,提高探矿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标准,促进区块流转。
提高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按照“产权明晰、规则完善、调控有力、运行规范”的要求,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市场体系。推行勘查项目合同管理,鼓励矿业企业加大勘查投入。逐步建立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的矿产勘查准入与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勘查区块面积核减制度。改革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建立国家矿业投资基金,弥补矿业资本市场不足,拓展风险勘查和矿业发展融资渠道。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衔接,完善全国统一的矿业权交易规则,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大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力度。
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三去一降一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用矿管理,注重矿产勘查开采中的“去产能、去库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矿产资源税费管理,加快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降低矿业企业成本,补齐政策管理、政府职能、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短板。
建立战略性矿产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预警指标、安全临界值及综合评价模型,系统开展国内外生产、消费、贸易统计和资源形势分析,强化应对国际重大冲突资源安全预警能力。完善储量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战略性矿产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机制,支撑政府决策,引导行业发展。加强政策储备,建立风险处置预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